西陇科学证券虚假陈述案将于3月5日开庭 索赔仍在有效期内
近日,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由其代理的投资者诉西陇科学(002584)证券虚假陈述案将于2024年3月5日开庭审理。
该案件源于2023年7月7日的一纸罚单――西陇科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8亿元、营业成本合计5.96亿元、利润合计165.8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8亿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亿元,利润合计1348.05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亿元,营业成本合计7.77亿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由于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和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中报均存在虚假记载,西陇科学最终被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等处罚。
谢保平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目前,投资者索赔仍在有效期内,凡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且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级市场方面,1月30日,西陇科学股价延续前两日跌势,收跌6.57%,之后整体仍偏弱,本周股价累计下跌超15%。此外,西陇科学1月15日发布公告称,2024年1月31日,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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