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再发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律师建议投资者索赔宜尽早
*ST天山(300313)2月21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已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的,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若天山生物出现相关情形,其仍存在退市风险。
*ST天山2024年1月底发布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2200万元至3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至14000万元。
除此以外,天山生物还面临着各类诉讼的严峻考验。因天山生物与大象广告重大资产重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部分投资者向天山生物提起诉讼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根据近期公开信息显示,天山生物有两条被执行信息,两条信息涉及的案件均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执行标的100.72万元。考虑到天山生物的业绩预告和被执行信息等情况,投资者宜趁早索赔。”
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天山生物股票,并在2019年1月24日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向公司索赔相关投资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
裁判文书网已公开天山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该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到期,留给投资者的索赔时效已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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