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苏科债 (127607): 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原标题:PR苏科债 : 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债券代码:1780262.IB/127607.SH 债券简称: 17苏科债/PR苏科债
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2年8月30日
?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7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
债券本金的20%,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2023年8月30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7苏科债/PR苏科债
3、债券代码:1780262.IB/127607.SH
4、发行人: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5.0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自
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7年,每个计息年度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的20%偿还债券本金,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
7、票面利率:5.7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7年8月
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8
月30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自第3年即2020年起,至2024年每年的8月
30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60%-20%)
= 2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代码:1780262.IB/127607.SH 债券简称: 17苏科债/PR苏科债
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2年8月30日
?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7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
债券本金的20%,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2023年8月30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7苏科债/PR苏科债
3、债券代码:1780262.IB/127607.SH
4、发行人: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5.0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自
债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7年,每个计息年度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的20%偿还债券本金,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
7、票面利率:5.7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7年8月
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8
月30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自第3年即2020年起,至2024年每年的8月
30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60%-20%)
= 2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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