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120亿定增 引来上交所发函“问询”
9 月 4 日收盘后,中国石化(600028)(SH600028,股价6.34元,市值7601亿元)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上交所印发的关于此前定增事项审核问询函。问询内容主要包括募投项目必要性、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等六大方面。
今年3月,中国石化抛出一份定增预案,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石油(601857)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发行A股股票22.39亿股,发行价格为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含本数)。
值得注意的是,9月5日,中国石化股价收涨。截至当天收盘,其股价报收于6.34元/股,小幅上涨0.63%。
定增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
8月14日,中国石化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通知,上交所对上述定增项目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根据中国石化8月15日发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约为22.3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含本数)。
这120亿元将分别用于天津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燕山分公司氢气提纯设施完善项目、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POE)工业试验装置项目、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2号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项目,上述5个项目总投资金额达到420.75亿元。
中国石化认为,通过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该公司天然气、燃料电池用高纯氢供应能力,并且为自身向高附加值材料领域延展升级打造良好基础。财务方面,“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中国石化此次定增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后者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石化集团合计持有中国石化67.84%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中国石化控制权发生变化。
要求说明募投项目必要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此次定增的募投项目,上交所问询函从多个方面向中国石化发问,主要包括募投项目必要性、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等。
对于募投项目必要性,问询函要求中国石化说明: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是否投向公司主业;公司是否具备募投项目所需的核心技术,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批复;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产能消化措施等。
中国石化在募集说明书中也表示,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实施后,“可能存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对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问询函要求“结合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未来经营资金流入及支出需求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以及“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等。
对于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问询函要求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通过集团金融机构变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此外,对于定增发行对象中国石化集团,问询函要求说明“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已出具并披露相关承诺,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中国石化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