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加力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云南省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助推全省经济发展稳进提质。
重落实,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云南省财政厅全面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退税、首套房及二套房契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引导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
保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云南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8.6亿元,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推进全省5644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1938个老旧小区改造、70794套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可解决近11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惠及18.18万户居民。
增动能,促进城乡消费提质升级。筹措安排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和省级资金7.32亿元,云南省财政厅支持开展限额以上企业培育、连锁经营建设试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和步行街改造提升等,支持“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和消费券发放,促进汽车、家电、餐饮、家具等重点领域消费。支持19个试点县围绕县域商业、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等补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安排资金2133.49万元,支持发放文旅消费券和加油券,精准对接酒店民宿、旅游线路、门票预订等高度契合的文旅消费优惠场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支持。
兜底线,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消费。云南省财政厅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8.67亿元,保障提标后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