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利民债 (15259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原标题:20利民债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52932.SH/2180251.IB 债券简称: 21利民 01/21邹城利民债 01 债券代码: 152592.SH/2080278.IB 债券简称: 20利民债/20邹城利民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0年山东省邹城市利民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山东省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
协议》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发行人表示,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会计师事务所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公司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作期限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重
新选聘,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相关服务协议已签订。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变更事项已经过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相关变更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
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1、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22层 A24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2、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0000187)。已完成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备案,具
有合法、有效的职业资格。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 7月 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
定书主要内容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柏堡龙 2018年、
2019年年审中未勤勉尽责。对中兴财光华所违法行为,没收业务
收入 108.49万元,并处以 216.98万元罚款;对涉案的注册会计
师姚庚春、赵丽红、白新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款。
2022年 12月 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2】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
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仁东控股 2019
年审计报告未勤勉尽责,存在虚假记载。对中兴财光华所违法行
为,没收业务收入 141.51万元,并处以 283.02万元罚款;对涉
案的注册会计师齐正华、王雅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
款。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发行人已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
协议,约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审计业务约定
书签订之日起履行职责。
三、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表示,截至目前,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移交
已办理完成。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认为,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
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对上述事项的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
关注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这一事项可能对生产经
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的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债券代码: 152932.SH/2180251.IB 债券简称: 21利民 01/21邹城利民债 01 债券代码: 152592.SH/2080278.IB 债券简称: 20利民债/20邹城利民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0年山东省邹城市利民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山东省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
协议》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发行人表示,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原会计师事务所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公司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作期限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重
新选聘,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相关服务协议已签订。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变更事项已经过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相关变更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
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或者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1、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 22层 A24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2、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0000187)。已完成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备案,具
有合法、有效的职业资格。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 7月 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
定书主要内容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柏堡龙 2018年、
2019年年审中未勤勉尽责。对中兴财光华所违法行为,没收业务
收入 108.49万元,并处以 216.98万元罚款;对涉案的注册会计
师姚庚春、赵丽红、白新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款。
2022年 12月 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2】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
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仁东控股 2019
年审计报告未勤勉尽责,存在虚假记载。对中兴财光华所违法行
为,没收业务收入 141.51万元,并处以 283.02万元罚款;对涉
案的注册会计师齐正华、王雅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
款。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发行人已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
协议,约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五)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审计业务约定
书签订之日起履行职责。
三、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表示,截至目前,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移交
已办理完成。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认为,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债权代理人,天风证券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
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对上述事项的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
关注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更这一事项可能对生产经
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的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