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甬城05 (13859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原标题:22甬城0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 175918.SH 债券简称:21甬城 01 债券代码: 188784.SH 债券简称:21甬城 02 债券代码: 185266.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1 债券代码: 185666.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2 债券代码: 137606.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3 债券代码: 137607.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4 债券代码: 138599.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解放南路 20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21甬城 01、21甬城 02、22甬城 01、22甬城 02、22甬城 03、22甬城04和 22甬城 05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20年 1月 22日通过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的公司债券,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10年)。
发行人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年 2月 24日出具《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同意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公开方式发行金额不超过 6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含 6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732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完成。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四)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五)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七)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三、重大事项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董事为张建军和金华锋,基本情况如下:
张建军,男,1972年 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城投资产管部门总经理、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宁波兴光燃气副总经理。
曾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金华锋,男,1972年 1月出生,汉族,浙江玉环人,1994年 8月参加工作,2009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院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和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玉环县支行职员;宁波保税区东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职员、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职);宁波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宁波市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路林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曾任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8月 15日出具的《关于明确市属企业董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甬国资发﹝2023﹞21号),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7名,分别是董事长郑铭钧,董事叶龙,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部董事何帆、吴建依、范海波、邹炳德。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叶龙,男,1981年 4月出生,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历任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史春红,女,1970年 3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宁波城投公司党委副书记。
曾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治部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何帆,男,1977年 5月出生,汉族,江西萍乡人,1997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 7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曾先后任市委组织部调研室副主任、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处长,挂职市轨道交通集团任总经理助理、市剿灭劣 V类水慈溪市桥头镇督导分队队长,现任通商集团党委委员、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四、影响分析
2023年初发行人董事为 6人,本次董事变动 3人,2023年以来董事变动共4人,变动比例为 66.67%。
发行人已于 2023年 10月 27日披露《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本次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在宁波市国资委安排下的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调整后,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下一步措施与安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1甬城 01、21甬城 02、22甬城 01、22甬城02、22甬城 03、22甬城 04和 22甬城 05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了解相关情况,并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有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并就发行人存续期内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信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 21甬城 01、21甬城 02、22甬城 01、22甬城 02、22甬城 03、22甬城 04和 22甬城 05的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债券代码: 175918.SH 债券简称:21甬城 01 债券代码: 188784.SH 债券简称:21甬城 02 债券代码: 185266.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1 债券代码: 185666.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2 债券代码: 137606.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3 债券代码: 137607.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4 债券代码: 138599.SH 债券简称:22甬城 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解放南路 20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十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21甬城 01、21甬城 02、22甬城 01、22甬城 02、22甬城 03、22甬城04和 22甬城 05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20年 1月 22日通过临时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的公司债券,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10年)。
发行人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年 2月 24日出具《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同意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公开方式发行金额不超过 6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含 6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732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完成。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
债券简称 | 21甬城 01 |
债券代码 | 175918.SH |
债券起息日 | 2021年 3月 30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6年 3月 30日 |
债券余额 | 10亿元 |
债券利率 | 3.63%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简称 | 21甬城 02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代码 | 188784.SH |
债券起息日 | 2021年 9月 17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6年 9月 17日 |
债券余额 | 10亿元 |
债券利率 | 3.17%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债券简称 | 22甬城 01 |
债券代码 | 185266.SH |
债券起息日 | 2022年 1月 17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7年 1月 17日 |
债券余额 | 10亿元 |
债券利率 | 2.92%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简称 | 22甬城 02 |
债券代码 | 185666.SH |
债券起息日 | 2022年 4月 20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7年 4月 20日 |
债券余额 | 10亿元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利率 | 3.02%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
债券简称 | 22甬城 03 |
债券代码 | 137606.SH |
债券起息日 | 2022年 8月 4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7年 8月 4日 |
债券余额 | 1亿元 |
债券利率 | 3.05%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债券简称 | 22甬城 04 |
债券代码 | 137607.SH |
债券起息日 | 2022年 8月 4日 |
债券到期日 | 2032年 8月 4日 |
债券余额 | 9亿元 |
债券利率 | 3.69%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债券基本要素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债券简称 | 22甬城 05 |
债券代码 | 138599.SH |
债券起息日 | 2022年 12月 9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5年 12月 9日 |
债券余额 | 10亿元 |
债券利率 | 3.47%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性适当性安排 | 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 正常 |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董事为张建军和金华锋,基本情况如下:
张建军,男,1972年 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宁波城投资产管部门总经理、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宁波兴光燃气副总经理。
曾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金华锋,男,1972年 1月出生,汉族,浙江玉环人,1994年 8月参加工作,2009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院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和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玉环县支行职员;宁波保税区东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职员、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职);宁波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宁波市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路林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曾任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8月 15日出具的《关于明确市属企业董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甬国资发﹝2023﹞21号),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7名,分别是董事长郑铭钧,董事叶龙,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部董事何帆、吴建依、范海波、邹炳德。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叶龙,男,1981年 4月出生,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历任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现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史春红,女,1970年 3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宁波城投公司党委副书记。
曾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治部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何帆,男,1977年 5月出生,汉族,江西萍乡人,1997年 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 7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师。曾先后任市委组织部调研室副主任、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处长,挂职市轨道交通集团任总经理助理、市剿灭劣 V类水慈溪市桥头镇督导分队队长,现任通商集团党委委员、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四、影响分析
2023年初发行人董事为 6人,本次董事变动 3人,2023年以来董事变动共4人,变动比例为 66.67%。
发行人已于 2023年 10月 27日披露《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本次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在宁波市国资委安排下的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调整后,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下一步措施与安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1甬城 01、21甬城 02、22甬城 01、22甬城02、22甬城 03、22甬城 04和 22甬城 05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了解相关情况,并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有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并就发行人存续期内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信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 21甬城 01、21甬城 02、22甬城 01、22甬城 02、22甬城 03、22甬城 04和 22甬城 05的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