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切实防控金融风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已经建成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成为全球第二大资产和财富管理市场,普惠金融走在世界前列……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铿锵步履,正是党中央领导下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断开拓的生动写照。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实现这一目标,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金融监管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金融委工作部署,更好实现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央地协同,推动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落地见效。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要把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本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出要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全面落实五大监管要求,要着力提高监管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还需要强化法规体系、运行机制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保障。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协同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要凝聚监管合力,要明确责任边界,要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要坚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确保金融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敢于亮剑,要坚决惩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稽查检查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切实增强监管震慑力和权威性。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要健全巡视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
当前,金融监管工作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金融管理部门要振奋精神,砥砺前行,以日不我与、时不我待的工作面貌,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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