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00244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原标题:盛路通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89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亚太(集团)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01人。
亚太(集团)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37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集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23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小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小鹏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小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独立董事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89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亚太(集团)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01人。
亚太(集团)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37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集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23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小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亚太(集团)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小鹏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汝麒、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贾小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独立董事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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