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煤矿被罚款9500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8日消息,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煤矿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罚款95000元。
据公告内容,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煤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向主要通风机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没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2.查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110204运输巷顶板瓦斯抽采巷掘进工作面T4甲烷传感器浓度(平均0.17%)均大于T1甲烷传感器浓度(平均0.02%)、T2甲烷传感器浓度(平均0.08%),矿未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置措施;3.未按规定测试110204运输巷顶板瓦斯抽采巷柴油平板车和综掘机机载甲烷传感器甲烷电闭锁功能;4.矿井未根据实际负荷整定断电保护装置,1260采区变电所7-4#低压馈电开关短路保护整定值为2000A,煤矿根据实际负荷计算的短路保护整定值为250A;5.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0204运输巷顶板瓦斯抽采巷回柱绞车启动开关控制按钮损坏,不能进行保护整定、投退、本地分合闸等操作。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东井煤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构成了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因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其进行罚款,罚款总额为9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