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增资!

2024-01-01 25365阅读

又见信托公司增资获批!年内已有超10家信托公司进行增资。

1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同意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北方信托注册资本由10.01亿元增加至20.02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不变。

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增资!

公开资料显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成立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据2022年年报披露,北方信托前三大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33%)、天津渤海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4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在公告中指出,北方信托为增强其资本实力,拟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本次转增资本采取各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的方式进行,并签订《增资协议》。

年内超10家信托公司进行“补血”

12月11日,中原信托也在官网宣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40亿元增至46.808968亿元。

除北方信托、中原信托外,年内还有多家信托公司进行了增资,包括长安信托、西部信托、粤财信托、吉林信托、安信信托、云南信托、陕国投、建元信托、华宸信托等。

对于今年信托公司的增资情况,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信托公司整体增资金额属于近年来较多的,体现出部分公司行业转型的决心和信心,三分类的落地也促使信托公司回归本源,加强信托专业服务团队的建设;也是反映出当下部分信托公司经营难度加大,补充资本抵御风险。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认为:“在信托业务三分类及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的指引下,对资本实力相对较弱的信托公司而言,依然有增资的诉求;增资一方面可以提高资本水平,应对转型压力,优化信托公司业务结构;另一方面符合监管部门对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的审慎要求。”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受青睐

但也存在弊端

从信托公司已公布的增资方式来看,主要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引入股东、定向增发为主。廖鹤凯分析称,增资方式的选择和公司经营状况、股东情况、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有关。目前来看,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形式越来越受信托公司青睐。

北方信托、西部信托、云南信托在今年进行增资时均选择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进行;建元信托和陕国投则选择了定向增发;长安信托和吉林信托的增资方式是引入股东。

“未分配利润是公司历年利润的留存,通过转增注册资本进行增资不需要额外融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直接的影响,流程较简单几乎不需要增加公司成本,不会导致股东权益稀释,对现有股东利益影响较小。”廖鹤凯进一步解释道。

然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也存在一些弊端,廖鹤凯表示,未分配利润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后,将锁定在公司内部,相应的资本金不能随意撤回或分配给股东,这会导致公司无法随时使用这部分资金进行日常经营支出、投资活动等,从而影响了现金流动性。且这种模式只是内部转换,对于公司的扩大规模和大幅增资需求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