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蓬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46,450.5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14日消息,象山蓬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采矿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采矿等违法行为,被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以罚款人民币46,450.5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西门村史家山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且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象山蓬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陆仟4佰5拾元5角(¥46,450.5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